
新湖南客戶端4月19日訊(通訊員 鄧小芳)4月16日,東安縣人民法院為癱瘓在床,無法出庭的被告人唐某開展了一次特別的刑事審判。
為深入貫徹“司法為民”的服務宗旨,切實做到“我為群眾辦實事”,東安縣人民法院此次審判的被告人唐某因酒后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被東安縣公安局的執勤民警查獲。經司法鑒定,其案發時血液中乙醇的含量為223.75 mg/100ml,符合危險駕駛條件。但在本案案發后,被告人唐某因突發腦梗,癱瘓在家,行動不便,因此承辦法官決定將法庭搬到被告人唐某家中。
東安縣人民法院始終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宗旨,針對當事人的特殊情況積極開展巡回審判,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實實在在幫助基層群眾解決難題,體現了法律的柔性,充滿了人文關懷,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責編:田文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下載APP